星期五, 9月 01, 2006

十一奉獻,當期待神賜福嗎?

第一次出現十分之一是在創世記十四章,當亞伯蘭得勝歸回,18 ~19節”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 神的祭司。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賜福與亞伯蘭!至高的 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裏,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在這裡的麥基洗德是在讚美神,因神已賜福給亞伯蘭,將敵人交在他手裏,讓亞伯蘭能得勝。所以這第一次的什一是感謝神的供應。

說的最清礎的是利未記27: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所以這十分之一是神的,我們不可以偷藏佔有。

我們再來看瑪拉基書3:8~10”8人豈可奪取 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9 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1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所以傾福是因我們遵守神的命令才有的,而不是我們納了當納的十分一,因為這十分之一,本來就是神的。

如果我們專心期待,因納了十分之一後的神的賜福,那就和功德主義無異,就如舊教,想因買贖罪卷而稱義,忘了因信稱義,也忘了這世界是神創造的,神是不需要我們的錢才能完成祂的旨意。

我們納了當納的十分之一,是感謝神的供應。豈能再期待什麼,如果神再加添什麼給我們,這是神的恩典,豈能說是我們納了十分之一所成就的。

和我們這罪人得救一樣的,是神的恩典,不是我們有好行為,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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