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1月 09, 2015

魅力 中國民間信仰採源 節錄二

第二章 魅力與禁忌

一、魅力學說
生氣遍在學說
 A. A. Go-Idenweiser mana是一種超自然的非人格力,不是動物、不是人、也不是鬼魂與精靈,是一種不可思議的魔力。它不具人格,卻能由自然物、人頪、精靈或鬼表現出來。它是中性,非善亦非惡,關鍵在於使用者如何運用。它存在於人力與自然程序以外的事件上,存在於生命的空氣中,像一種渾渾沌沌之氣,瀰漫於宇宙之間,附著於某物,某物便會靈動。若有人獲得一點mana他便可以利或指揮它。 

二、mana與自然崇拜
人類感覺他的周圍存有種種的超自然力,是他所不能掌撏制馭的,便開始產生懼怕的心理。於是設法和他們和好,甚至期待獲得他們幫助,創造安寧豐收的環境。 

三、mana與靈物崇拜
靈物原意為宗教儀式之法物。其崇拜的對象一般均為瑣碎的無生物。信者認為其物有不可思議之靈力(mana),藉著它可以獲得吉利免去災禍,所以加以虔敬祭拜。

四、人類對於宇宙間各種奇特的現象,相信可以由人為的神秘方法來操縱,這種方法稱之為巫術或法術。
施行這種法術是根據兩條定律的觀念:(一)模倣的法術,(二)傳染的法術。 

五、mana與經濟制度

六、mana與禁忌(taboo)
巫術是教人應當怎樣做,以逹到所要的結果。禁忌則教人不應當怎樣做以避免所不要的結果,。相信禁忌的人認為若觸犯了這種神秘的禁令,不幸的結果自然會降臨。

現代mana---財、色、權

現代世俗化的社會中,尚有三種強而有力的mana影響現代人的生活與社會行為,極需要現代化的taboo絏衍糾謬。

Richard J.Foster 指出財、色、權對人類具有置人於死地的魅力。
古代以色列民族要遷徒進入耶和華上帝應許的肥沃美好的迦南地之前,上帝頒佈了許多神聖的誡命(taboo)。

一、書名:魅力 中國民間信仰採源
二、作者:廖昆田牧師
三、出版項:2007年4月初版五刷/ 台北市/ 財團法人基督教宇宙光全人關